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按照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药品挂网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关于废止新冠病毒防治相关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函〔2023〕234号)等文件,我中心对已挂网的化学药品(不含短缺药品、易短缺药品,下同)重新进行价差计算,现将动态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一、化学药品动态调整结果
(一)符合价差关系继续挂网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不符合价差关系、通过一致性评价满3家需暂停挂网资格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清库期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0月1日(部分药品8月14日通知已公布清库期,按原清库期执行)。
二、注意事项
(一)附件2设立清库期的相关药品,请各医疗机构、企业做好相应安排,抓紧处理库存、票据等相关问题。
(二)附件2涉及的药品,相关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可在9月8日前申请调整价格,与后续动态调整同步处理。
申请方式:使用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系统”(http://116.252.221.174:8009/),选择“咨询答疑”-“申诉项目”-“新一轮药品挂网采购”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
(三)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公布挂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
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1753,QQ群:821961706
附件:1.符合价差关系继续挂网药品汇总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5180220230901t
2.不符合价差关系、通过一致性评价满3家需暂停挂网资格药品汇总表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5193420230901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