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现对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第二批中标入围品规进行公示(见附件一):
一、公示时间
2012年12 月 24 日—2012年12 月28 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有关事项
(一)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同通用名同质量类型下不同剂型、规格、包装、包材的投标药品报价,应符合差比价关系,不得倒挂,如有倒挂,均将作调平处理(国家和贵州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除外)。凡不同意作调平处理的,即为废标。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及时填报“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第二批中标入围品规公示结果申(投)诉表”(见附件二),加盖企业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名后于公示期内递交或传真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851-5931113 5930710
传 真: 0851-5931307
地 址: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