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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贵州省黔南州药品集中采

发布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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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4日 所属项目: 2018年贵州省黔南州联合体直接挂网议价公告

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76号)、《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要求,以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各医疗机构2017年药品使用情况为基础,贯彻落实集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促进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制定了《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经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并报黔南州卫生计生委同意,决定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目录及范围

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为依据,根据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各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药品使用情况,按照联合体议价药品目录制定原则,制定形成了《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二、议价对象

欢迎目录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踊跃参与议价工作,并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合格资质,是保障药品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议价过程中,投标人务必确保议价对象为该产品企业的全权代表。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变动,按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四、议价时间

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23日。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星期六、星期天正常议价)。

五、议价方式

依托“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gzyc.gzsggzyjyzx.cn:8020/),采用网上议价方式进行。本联合体组织五个议价组分别与对应的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分组情况及议价时间详见附件)。

六、议价流程

(一)议价的发起。议价组在议价工作开始后,向目录中的相应投标人发出议价邀请(原则上各议价组按议价分组号从低到高的顺序发起议价)。

(二)投标人的报价及议价组的还价。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原则上报价不超过省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中该产品的全国最低挂网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药品质量、临床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接受投标人报价则议价成功,不接受投标人报价的议价组可进行还价,并给出还价原因,议价组在进行第一轮还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议价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人接到议价组的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就议价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接受则议价成功,不接受则可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和阐述,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每个议价产品,投标人和议价组均有三轮报价及还价的机会。

经三轮议价后,议价双方价格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成功。不能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失败。

若同一议价分组中所有产品均议价失败,议价组可选择再次发起议价或另行组织议价。

七、入围规则

议价双方议定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的最低挂网价格。议价产品在全国均无挂网价格的,议价组可以同议价分组其它产品的最低挂网价格作为参考;若同议价分组无其它产品的,可参考同企业其它规格、剂型、包材产品的价格差比作为参考,上述两种情形均没有的,可由议价专家组根据企业报价进行议价。

若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的,将按就低原则实时进行调整。

八、议价结果的公示、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议价结果将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网上申(投)诉。在申(投)诉处理完毕后,择期对议价结果进行正式公布。

九、其他事项

(一)各投标人必须按照网上通知的议价时间,准时参与议价谈判,投标人未能按时参与议价谈判的,所涉产品将失去议价资格。

(二)采购周期内,所有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投标人或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议定价格保证议价入围产品在本联合体各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供应。否则,该投标人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本联合体各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三)议价过程中,投标人必须结合议价产品的生产成本如实报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报价格为本联合体的采购价格(货架交货价格),应包含配送费用、储藏运输费用、所用税费等。如果出现低成本报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围的,一经查实,该投标人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本联合体各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四)各入围药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配送商时,须积极协助建立黔南州药品供应配送保障体系,承担在州联采办指导下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级医疗机构一体化药品配送体系建设的义务。

联系人:陈妮  孙明宪

联系电话:0854-8515003

附件: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xlsx

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附件:黔南州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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