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依据2013年河南省新上市药品增补采购情况和医疗机构申请,经组织专家论证,决定将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等35个药品品规列入《河南省201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见附件1)。确需使用重点监控目录中药品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临床必需、程序合规的原则,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医疗机构原临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周边省份中标价格,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参考同类产品已中标价格进行议价采购。
医疗机构采购重点监控药品后,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如实填写《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同电子版一并报所在地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驻郑省直医疗机构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省、市两级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应加强对上述药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管,定期公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对未按时报送统计表的,按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予以处理。
附件:1. 2013年新上市药品增补重点监控目录
2.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