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药交所各配送会员:
为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增补配送会员,以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本次增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县采购品种和规模、县域面积、交通状况、配送企业资金实力及配送能力等实际情况,增补部分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切实保障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供应。
二、增补配送企业数量
根据各公立医疗机构配送会员增补情况的反馈意见,决定在我县现有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基础上,公开增补4家配送企业,负责全县联合体成员单位所使用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
为了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本次配送会员增补中,同一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不管是总公司或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本次最多只增补得分最高的1家该集团上述关联公司。
三、增补配送企业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且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
(二)具备重庆药交所注册会员资格,具有履行合同且具备保障供应我县药品的能力。
(三)能严格执行药品流通配送“两票制”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配送企业必须是独立配送法人单位,不接受企业联合体参与竞争,确定的配送企业不得分包和转包。
(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
(六)具有保证买方会员点配后48小时送达能力并且具有配送网络覆盖秀山县或周边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以2016至2017年在我县或周边县的配送记录为参考依据)。
(七)近两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四、配送企业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见《秀山县2018年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秀山县卫生计生委基层医疗机构核算中心递交电子件和纸质材料。电子件应包含所有纸质材料信息,所有材料必须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使用A4纸张,加盖企业鲜章和骑缝章,所有资料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如递交资料不全或错误,秀山县卫生计生委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增补方式及程序
(一)配送企业申报时间。2018年4月12日- 13日9: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配送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秀山县卫生计生委基层医疗机构核算中心,地址:秀山县乌杨街道学府大道行政事业大厦605室。只接受现场递交资料,不受理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方式递交的资料。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76677361。
(三)增补方式。秀山县卫生计生委根据《秀山县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评分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选出4家作为拟增补配送企业。出现得分并列情况则依次根据配送能力、经营规模、经营范围、人员配备的得分从高到低优先入选。
(四)结果公示。秀山县卫生计生委将拟增补配送企业在重庆药品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秀山县卫生计生委受理对增补工作实施推进情况的投诉,投诉电话:76662359。
(五)确定配送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增补入选的配送企业确定为秀山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结果报重庆药品交易所、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保证递交资料真实有效,如申报时发现伪造信息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增补资格;如入选后发现伪造信息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配送资格。出现以上不诚信行为的企业,3年内不得纳入我县配送企业遴选范围。秀山县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增补工作。
本方案解释权归秀山县卫生计生委。
附件:
1.秀山县2018年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2.秀山县2018年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报材料
3.配送企业取得的药品一级商业代理权品规目录
4.配送企业各级公司明细清单
5.秀山县2018年增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评分标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