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2025年11月下发的《医药价格核查线索通报》及我省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部分药品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部分中成药价格风险产品
二、调整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自纠,结合相关药品的日均治疗费用与我省同品种药品日均治疗费用的情况,主动将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未调价的药品,将按照国家《挂网共识》的要求,将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折算日均治疗费用3倍的中成药纳入黄标价格管理,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5倍的中成药纳入红标价格管理。对于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10倍以上的中成药,将取消其挂网资格且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在吉林省申报挂网。
三、调整时间及方式
请相关企业于12月19日16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点击药械招采子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后进入招采子系统首页,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点击药品项目列表,选择部分中成药价格风险治理项目(第三批),即可进入产品维护页面,调整药品价格,药品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四、相关说明
企业可进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点击药械招采子系统,登录后进入招采子系统首页,通过首页下方“公告通知” ,自行下载《部分中成药价格风险产品目录》,查询相关药品信息。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2955,81866987
承办人:王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