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及服务能力,目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对各交易主体的服务效率和质量。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拟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线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内容
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是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广州交易集团内控管理制度要求,遵循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等建设原则,并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广州交易集团相关业务系统互联融合,为各交易主体提供专业高效采购服务的采购业务电子化平台。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要包括门户网站、需求管理、内控管理、电子交易执行、质疑答复管理、采购档案归集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以及费用收付管理等主要业务模块,满足同类型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交易和服务。
二、运行范围及时间
(一)试运行范围:除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规定,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执行电子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外,新立项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中央驻穗采购以及其他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执行。
(二)试运行时间:2023年12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
正式运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原“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将停止办理采购业务。
三、业务办理
(一)平台账号获取
1.采购人
(1)已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账号的采购人可直接使用云平台账号登录。
(2)未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账号的采购人如有项目委托意向的,可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开通和获取账号。(咨询电话:020-28866324)
2.供应商
需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注册,准确填写基础信息并自主设置账号、密码;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并及时更新和维护单位基本信息。供应商同时参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业务的,应当确认不同平台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的一致性。
供应商注册地址:https://gcycloud.cn/gpbs-gpbs/index.html#/gpbs/supplierReg/registrationPage?zoneCode=440101&tenantId=ZF_DLJG_000004
(二)数字证书应用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供应商如已办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数字证书,可直接应用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未办理数字证书且有意向参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购业务的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指引可参阅: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
(二)综合平台网址
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
试运行期间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正式版上线后下线):http://www.gzggzy.cn/html/jyywzfcggg/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见通知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交易主体及时熟悉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相关操作,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如遇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28866288/28866324、项目开标评标咨询电话:020-28866416/38843590、质疑受理电话:020-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