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受托方宜昌市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委托方宜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开展药品储存、运输,上述公司应当根据签订的委托质量协议进行药品储存配送,受托方不得经营委托企业的药品。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2021年第1号)
序号 | 委托企业信息 | 委托 类型 | 委托品种 范围 | 受托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1 | 宜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鄂CB7170806 |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1号 | 储存、运输 |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疫苗、预防性生物制品) | 宜昌市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鄂AA7170015 |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百灵路17号 |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百灵路17号 |
2 |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 鄂20200014 |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紫阳路8号 | 储存、运输 | 氯化钠注射液 0.9% 500ml:4.5g | 宜昌市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鄂AA7170015 | 同上 | 同上 |
3 | 宜昌天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20200017 |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509号 | 储存、运输 | 原料药(甲磺酸培氟沙星) | 宜昌市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鄂AA7170015 | 同上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