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
现将《关于启动实施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8〕5号)转发给你们,为加快推进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采购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尽快熟悉平台目录调整、价格变化和议价操作,做好过渡期内库存清理、药品目录遴选、网上议价、计划报送、验收入库和签订合同等工作,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二、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承诺书、药品廉洁购销合同和委托配送协议书的签订和存档工作。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药品采购使用管理政策,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采购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相关政策的落实。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