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药品阳光采购申报信息相互质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将于2015年11月20日对申报信息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相互质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疑时间:2015年11月20日16:00至23日16:00。
二、质疑内容:截至11月14日完成申报的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
三、质疑方式: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进行网上质疑。
四、质疑要求:企业应依据客观事实提出申诉或举报,并按《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质疑举报操作手册》(请查看系统内公告附件1)、《全国最低中标价举报投诉说明》(请查看系统内公告附件2)的要求对公示的信息提交质疑、上传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010-66414516转813(资质审核)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