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07〕
28号),及《山西省卫生厅关于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用于鞘内注射并做好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晋卫医〔2007〕56号)精神,现暂停其相关挂网品规的挂网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一、暂停挂网资格品规.xls
附件二、国食药监电〔2007〕28号.doc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