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201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有关要求和《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报价及竞价入围细则”中“限价竞价目录品种,同竞价组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只能选择最小包装规格品种进行报价,其他大包装规格可在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价格按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的规定,经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特对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候选品种的其他大包装规格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大包装规格范围:本次只增补中标候选品种中同竞价组同生产企业大于中标候选品种包装数量的大包装规格。
二、增补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9日 17:3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逾期不予受理。
三、增补报名地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待区(贵阳市蟠桃宫路1号)。
四、增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中标候选品种企业被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持生产企业增补大包装规格的书面报告(见附件一),同时提供所增补包装规格的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药品生产申请补充批件)复印件和增补包装规格的说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后由中标候选品种的企业被授权人递交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服务中心。原报名时已递交大包装规格材料的(见附件二),只需提供增补大包装规格的书面报告,可不再提供增补包装规格的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药品生产申请补充批件)复印件和增补包装规格的说明书原件。
(二)企业所增补大包装规格必须满足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的条件及要求,保证各采购人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
(三)增补大包装规格的中标价由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中标候选品种最小包装规格的中标价按照国家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待挂网公示后报贵州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
(四)凡不按规定报名和递交增补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5930710 0851-5931113
附件一:关于增补中标候选品种大包装规格的申请
附件二:已递交大包装规格材料中标候选品种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