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将于2015年11月28日起对上一阶段质疑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6:00。
二、内容:
1.查看本企业资审质疑的处理结果。
2.查看企业资审相互质疑的处理结果,并就需澄清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进行确认/澄清操作。
3.查看本企业填报的价格信息。
4.查看本企业被举报的价格信息,并进行确认/澄清操作。
三、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进行查看、确认或澄清。
四、要求:
1.按照《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质疑澄清操作手册》(请查看系统内公告附件)查看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价格信息状态。
2.对需要澄清的信息,请认真查看“企业提醒”,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确认操作或填写说明、上传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操作;不进行操作视为已确认。
3.各项信息将以系统最终公示的结果为准。项目结果执行后的日常工作中,企业和产品审核结果以及填报的全国最低药品价格仍将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届时后续质疑可转入日常流程,并依据客观事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63016841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010-66414516转813(资质审核)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