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填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有关数据表的通知》,为了解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将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实行月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填写上报。
二、各县(区、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填报数据的审核,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填报,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月报表》(见附件)务必于每月1日前由各县(区、市)卫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传真报市卫生局规财科,市卫生局将汇总后报省办公厅。对不及时、不规范报送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联系人:严彬 邮箱:zyx3119251@126.com
联系电话:3119249 13885288328
附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月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