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101)的补充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符合本次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要求的合格申报产品(具体见《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查看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申报产品信息的通知》附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日下午17:00时止。
三、申报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使用CA登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药品数据源价格申报-2021年头孢氨苄价格申报”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报的价格为截至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含广东省内三个平台、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请相关企业按照系统给出的“申报单位”进行价格填报,如申报单位与中标(挂网)价格的单位不一致的,请自行换算后再进行填报,中标(挂网)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
(二)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信息申报工作。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对虚报、漏报、瞒报价格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对企业进行记录和处理。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QQ群:1群319678985,2群514874300。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