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山东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申报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产品是否属于本次申报范围进行了初步筛查,现将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筛查结果为“屏蔽交易”的产品请按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办事指南-其他业务-产品恢复交易业务办理。筛查结果为“未报价格”的产品请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综合资源管理-本单位信息管理报价后即可交易。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