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价企业:
为确保山西省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第一次竞价报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第一次竞价报价的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各竞价企业在第二批药品竞价、议价报价时,所报药品品规价格不得高于山西省去年各市、省城药品招标价及目前全省各医疗机构药品现行价格。在竞价报价、议价及挂网采购等整个过程中,如果发现高于山西省去年各市、省城药品招标价及目前全省各医疗机构药品现行价格,将立即取消该药品品规的挂网资格。
二、各竞价企业在第二批药品第一次竞价报价时,如所报价格的降价幅度高于第一次竞价报价的药品品规(不含议价品规)平均降价幅度,将直接进入第二次竞价报价。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领导组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