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及相关人员:
为做好2009年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现就办理数字证书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人员
受生产商(包括进口药品总代)委托准备参加2009年度药品阳光采购项目而需要获得系统使用权的人员(被授权人和普通代办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即应尽早办理数字证书。
不需要登陆系统进行操作的人员不必办理数字证书。
预早办理数字证书并不意味着持证人马上获得2009年度药品阳光采购项目的系统权限。①对于被授权人,必须在2009年度药品阳光采购项目启动后由生产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我中心确认后方能确立资格、并被授予系统权限。②对于普通代办人,需待被授权人登录系统后,接受被授权人的管理(即由被授权人来给普通代办人授予系统权限)。
说明:
被授权人是企业在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在网上竞价议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是企业管理员角色,负责管理本企业用户。协助被授权人进行网上操作而需要登录系统的人员,称普通代办人。
数字证书(俗称Key,USB Key)主要用于登录网上竞价议价系统进行网上操作、电子签名,以保障关键数据安全、完整。
二、 约束
1. 系统只接受每人办理一个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不接受一人申办多证。但允许多办一个备用Key,两个Key等同使用。
2. 在竞价议价系统中限定了每一生产商的被授权人数为1,普通代办人数小于等于4。
三、 数字证书业务类型
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时需要选择业务类型,以下指南供参考:
1. 已有数字证书且即将过期的,请尽快续期,选择“更新”。
2. 已有数字证书且过期的,请续期,选择“更新”。
3. 从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选择“新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4. 持别人转授的Key来为自己办理数字证书的,选择“新申请”。
5. 原有数字证书遗失的,请“补办”。
6. 遗忘了数字证书的保护密码的,请办理“解锁”。
四、 相关的法律问题
数字证书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主要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此提醒数字证书持有人应保护数字证书不被他人冒用、盗用,更不应将数字证书借予他人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五、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使用指南
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地址、办公时间、地图等请参阅附件。附件内容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解释。
数字证书使用说明请参考下载区《2009年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生产商用户手册》,《安全表单控件安装和检查指引》。
六、 电话咨询服务
请分清两类业务问题拨打不同的咨询电话。
本文正文相关问题:020-87300190,87300191
附件内容相关问题、电子认证及数字证书办理流程问题:
020-38817059,800-830-1330
附件: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指引2009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