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积极作为,切实减轻投标人和供应商负担,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请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做好投标保证金清查清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招标代理机构立即清查2017年保证金上平台以来未退付的单位,及时在平台上发起退款申请。如投标保证金有异常的单位和中标单位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先不退还。
2.原在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的,请各投标单位出具采购中心开的收款收据与我中心对账无误予以退还,如有单位收据在财务上做账的可以提供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清楚原因,在开具收据上注明退款金额,交易中心核对无误予以退还。投标单位名称或基本账户发生变更的请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
3.投标单位如有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可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尽快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退款申请。
要求2020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退款,过期未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上缴师市财政。
联系人:李勤
联系电话:0909-2270626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