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0年第四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已于从2021年1月15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申(投)诉处理工作已完成,处理结果已通过平台申投诉通道进行回复,请相关企业查看,现将申报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就申报价格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审核结果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新申报)详见附件2,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已挂网等)详见附件3。
(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硝唑片0.25g*12片,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现已审核通过,将该品种纳入本次申报目录。
二、价格申报
(一)对申报资质证明材料中已申报挂网价格的药品,现挂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相关企业尽快搭建平台配送关系。
(二)未申报药品全国最低价及挂网价格的企业(附件2、3所列药品),自愿以药品全国最低价供应我省的,应填报《企业价格申请表》(详见附件4),须对药品全国最低价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经审核后纳入平台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不再议价。
(三)在交易品种(附件3所列在交易药品),企业如不提供价格材料,即按原挂网价在原议价联合体执行,企业也可填写《药品议价意愿书》(详见附件5),与其它未挂网交易且未提供全国最低价及挂网价格的药品一并纳入议价,新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原挂网价格,议价成功品种纳入平台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对于挂网交易的公开招标和国谈相关的药品,按原挂网方式和中标价格继续执行。
提供的药品全国最低价均不含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执行价格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须于2021年2月3日前将加盖企业印章的申报材料传送至邮箱。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
附件2: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新申报)
附件3: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已挂网等)
附件4:企业价格申请表
附件5:药品议价意愿书
联系人:安老师
邮箱号:sybjjcc@163.com
电 话:0851-85949042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
附件2: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新申报).xls
附件3: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已挂网等).xls
附件4:企业价格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