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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

发布时间: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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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47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12组702号 920,000.00元 中药饮片(百分比):58%
98.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3699 A07023699 其他植物类饮片 中药饮片 “枼安”等 “净制”等 1(项) 9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萍谢刚玉官真水赵兴梅周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138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920,000.00元;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1525210200010138[2025]00399

3、品目名称:A07023699其他植物类饮片;

4、付款条件说明:付款进度安排,以各类产品中标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如逾期提交发票或所提交发票不合规的,付款期限顺延。)

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54号

联系方式:028-8277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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