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积极响应国家税改政策,根据企业自主申请,我中心将对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辉瑞投资有限公司进口的相关药品价格予以调整,共涉及7个药品。各医疗机构须在价格调整后按照原限价挂网和直接挂网的议价方式开展议价采购。相关生产(经营)企业须按照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议价销售。
调整后价格自2018 年8月23日起执行,本月议定价格高于调整后价格或未进行议价的默认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价格调整和库存清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尽快获得改革红利。
附件: 1.部分直接挂网药品价格调整明细表
2.部分限价挂网药品价格调整明细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