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情况,顺利推进下一步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2】21号)和省局《关于印发<2011年贵州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1〕344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2011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任务,请各市(州)局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准确地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向省局报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报表》(附件1)、《已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情况表》(附件2)。附件电子文档可以在省局网站上下载
报表数据截止时间:2012年2月1日
报表上报时间:2012年2月10日前
联系电话:0851-6822338
传 真:0851-6832494
电子邮箱:bgsxx@gzhfda.gov.cn
附件1: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报表
附件2:已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