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和《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等规定,开展中选品种集中申报和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品种
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或需要维护信息的中选品种,见附件。
二、申报和维护方式
相关中选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产品信息管理”模块进行信息申报和维护。
三、申报和维护时限
申报和维护系统于2023年8月11日17:00开放,8月15日17:00关闭。
四、相关工作要求
对未挂网的中选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需选择“省级(际)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类别,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对已挂网的中选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需核准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信息维护。
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