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2008年度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工作,保证医疗机构药品正常采购和使用。现将2008年5月配送企业网上订单响应率及医疗机构到货确认率公布如下:
一、配送企业药品网上订单响应率低于50%的,如没有特殊情况,须尽快组织好货源,保证正常供货;对连续三个月订单响应率低于50%的配送企业,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上网发送订单和对药品进行验收和确认,药品到货确认率低于50%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原因,提高到货确认率。
附件:《2008年5月份配送企业订单响应表》
《2008年5月份医疗机构到货确认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