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第二次药品备案集中采购品种目录(附表1)、第二次药品备案限制采购品种目录(附表2)经审核可列入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目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附表1、2所列品种需缴纳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后方可进入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采购。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备案药品每品种规格收取300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
二、收费方式:
1、现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将现金交到南宁市桃源路35号卫生厅办公楼802室,同时开具发票。
2、转账交纳方式:由供应商在与其相应的账户上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等形式转入以下账户:不能以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名义代理缴纳服务费,也不能在南宁市以现金形式存入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账 号:2102108109300001087
开 户 行:南宁市工商银行桃源支行先锋分理处
供应商交款后请将汇款回执及联系电话传真到采购管理中心,并在上面注明“第二次备案”的字样。
三、领取发票的时间将另行通知。需要邮寄发票的供应商,管理中心将委托申通快递公司以到付的形式统一邮寄,不要把邮寄费转入以上账户。
四、收费时间:2008年6月19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
五、各供应商认真核对自已所应缴纳的品种及金额,避免出现多交或少交服务费的情况,不按规定的时间缴纳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的,取消该企业的挂网资格,并在下一年度不接受该企业参加广西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活动。
六、有关发票事宜的咨询及传真电话:0771-2840321
附表1:第二次药品备案集中采购品种目录
附表2:第二次药品备案限制采购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