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癌药品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8〕25号)的要求,按照《吉林省抗癌药品专项集中采购文件》的工作安排,现将参加本次吉林省抗癌药品专项集中采购的相关药品限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吉林省抗癌药品专项集中采购限价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2019年4月4日-4月10日。
三、申诉质疑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4月10日16:00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澄清或质疑投诉材料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我中心将对企业反馈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质疑。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7层712室。
电话:0431-81866909 81866937。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