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现将以下要求通知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配送情况,2018年1月份和2月份计划量可以提前到2017年12月17日和2018年1月5日和1月17日三次报到市药管中心业务科, 2018年2月5日前报临时短缺补充计划,计划应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工作量和具体需求,每次计划必须当月配送完成。2018年1、2月份重点监控药品的计划数量控量依据2017年11、12月份的使用量和排名情况,在纸质计划单上备注清楚。
二、各医疗机构认真对药库、药房、病房库存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存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对急救药品应给予重点检查,做好急救药品的储备工作,确保药品的供应和用药安全。
三、各医疗机构应做好高值耗材新、老配送企业的衔接工作,协调、明确新老配送企业节假日期间配送品种,以便各配送企业组织货源、备货、配送及做好售后服务。
四、各药品配送企业应主动与医疗机构联系,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备货工作,应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医院,保障临床治疗需要。每次计划必须当月配送完成。不能按目录供应的品种和应急措施及时向药管中心报批。
五、各新、老耗材配送企业应主动与医疗机构联系,明确配送责任,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耗材备货工作;合理安排跟台服务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六、各单位应充分考虑雨雪天气、节日期间运输困难、节假日突发事件、民工返乡等因素,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做好急救药品、急救耗材备货;注重质量管理各个环节,确保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做好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假日排班及联系方式电子版于2018年2月12号前报药管中心业务科备案。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