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市药事所将对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CSJ-YD2022-1)中采购品种目录相关药品开展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属于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CSJ-YD2022-1)中采购品种目录范围,且须满足采购文件中“申报资格”的药品。
二、填报内容
1.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或指定并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代表机构或企业法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授权书等),已有账号的用户无需上传上述材料。
2.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证明材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等)。
3.药品“综合竞价指标体系”中部分需“企业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可参照采购文件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上传。
三、注意事项
1.各药品相关企业请于2022年1月27日9时至2022年2月24日12时,使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biz.smpaa.cn/ysxt)的账号登录平台,在“药品集采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填报;若企业未在平台上注册,请先完成注册再进行信息填报。
2.审核通过的药品信息将作为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CSJ-YD2022-1)的重要依据,请在填报时间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3.联系方式:021-31773240、31773263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