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187号
各相关企业:
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药品招采子系统在数据迁移过程中,存在部分药品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对应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挂网交易的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一)原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重复、药品转换系数与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中不一致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原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对应有误的药品。
(三)新系统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发生变化需换码挂网的药品。
二、递交材料
企业需递交申(投)诉材料,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
(一)未办理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已取得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以PDF的格式上传申(投)诉材料,多项内容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业务咨询:0471-4930630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