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其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建设项目进行重新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JHHX2020-HW0588-CZ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低限价 | 具体要求 |
| 1 | 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建设 | 1项 | 440万元 |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 、软袋装基础输液类药品的生产批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本项目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产生符合资格要求的 3 家及以上磋商供应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方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4.磋商邀请函(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电子邮箱报名:2772376851@qq.com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9日14:0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注:如开标时期,疫情尚未结束,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磋商时的各项疫情健康指标检测、卡口登记、消毒防疫措施等程序所需的时间。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达到磋商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每个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参加)。
九、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0年6月19日14:0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举行。
十、磋商保证金:20000元。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8日15:00前将磋商保证金以供应商企业名义从基本帐户电汇、转帐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HW0588)。
十一、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华街228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38613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诸葛慧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项目负责人:郑晓春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