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企业需要缴纳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所有费用(包括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缴纳或补交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以汇(转)款方式支付的,必须将款项以公对公的方式汇(转)入指定账户,不能以个人名义汇(转)。以个人名义交款的企业可直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交现金。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账 号:2102108109300001087
开 户 行:工行南宁市桃源支行转王府井支行
财务室联系电话:0771-2801955转8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