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商(含自行配送的生产商):
为了保证2009年度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签订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药品配送企业派一名代表参加。
二、各配送商被授权人于2009年8月5日–8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本单位公章,凭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签订药品购销总合同,并领取本次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入场券。
三、本次药品购销合同根据医疗机构上报采购计划情况进行制作,医疗机构已经上报合同采购计划所涉及的配送商必须参加本次药品购销合同签订仪式。
四、由于参加购销合同签订仪式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单位数量较多,为保证会场秩序及合同签订仪式的顺利开展,现将各场次参加购销合同签订仪式的配送商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表),请各配送商代表根据入场券的会议时间安排,届时凭入场券准时参加会议。未取得入场券的配送商谢绝参加。
附表:1、《参加签订合同的各场次配送商名单》
2、2009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会场示意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