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90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13年5月需对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重新作调整。同时对在2011年县级及以上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且临时零售价高于调整后的政府最高零售价格品种的入围价,按最新零售价统一扣除顺加差率计算后进行调整。
如对本次价格调整有异议,请于2013年5月30日16时之前提出书面申投诉。未及时提出申投诉的,将按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审定意见对采购平台价格进行更新。
附件:需调整入围价与临时零售价的入围品种清单.xls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