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经对已申报企业递交材料的初审,发现均存在一些类似的问题,为便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有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鲜章。
二、2012年增值税纳税报表需有税务部门盖章。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
四、配送服务地区配送情况查询方式如下:
首先申报企业用自己的帐号密码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基药),再点击汇总查询,勾选配送地区、金额、数量、到货率几个选项,点查询按钮可显示相关数据,打印出来即可。
五、加入电子监管运行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已由省食药监局传至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无需另外出具证明。
六、所有材料均需每页加盖企业鲜章,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递交,且不得递交扫描件。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