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对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川食药监稽〔2012〕35号),涉及我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和集中上网采购的药品,根据《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一)和《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二)相关条款,进行如下管理:
一、对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胶囊(0.25g*32粒)、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片(300mg*100片)、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颗粒(9g*10袋),取消以上品种中标资格,且上述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并将上述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对集中上网限价采购的基本药物: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胶囊(0.25g*32粒)、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解毒颗粒(9g*10袋),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氟桂利嗪胶囊(5mg*60粒),取消基本药物集中上网采购资格,且上述品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四川省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