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药品挂网价格调整及恢复挂网
设定依据: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申请条件:
企业自主决定。
办理流程:
1. 使用平台账号单位登录,未有账号的请注册单位账号。
2. 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子系统:招采业务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报变更(添加需要变更的数据信息)—编辑—变更内容(勾选)。(挂网药品申请过评涨价的需提供其他省份过评后挂网价截图)。
3.添加编辑需要变更的信息,提交。“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随时撤回修改,详见操作步骤。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86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