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中标品种重新报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24日 所属项目: 2012年北京基药补标,2012年北京基药标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中“采取左右联动,上下衔接的联动模式”和发改委统一公布的调整最高零售限价的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报价及最高零售限价进行了重新复核。经核定,有部分中标成交品种企业须重新申报中标成交价格(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6月27日9:00—12:00,请有关中标成交的投标人登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右侧“药品调价系统”,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开始时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药品报价”(如密码已经更改,请使用更改后密码。无法登录请与我中心信息科联系01066414516-822),对本企业涉及产品进行报价。
二、原则上企业在“药品调价系统”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截止时间后网上报价将刻盘封存备查,作为重新核定中标成交价格和临时零售价格的依据。
三、报价时,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报价将不被系统接受。其它药品重新申报的中标成交价不得高于专家“建议报价”;未报价或高于专家“建议报价”的产品,采购人将暂停其采购和销售,有异议企业应提交书面澄清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
附件: 重新申报中标成交价产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