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要求,现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价格联动(2020年第三批)补充公示产品进行公布。
一、分类管理
1、公布产品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企业可自主下调价格。
2、未公布产品,纳入“备选库管理”。
二、注意事项
1.新产品申报、价格联动、药品信息变更等申报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2.如产品在其他省份出现新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时,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省平台,及时进行价格调整,以免影响企业正常交易。
附件: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20年第三批)补充公布产品明细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