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现已运行四个月的时间,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为保证我市药品采购工作的网上操作更加方便快捷,现我中心完善“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的部分应用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界面调整
调整页面颜色,统一界面颜色风格。
二、医疗机构
1、完善采购金额统计功能:
为了更为合理直观的体现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采购及退货情况,在采购金额统计功能中整合显示随货单及退货单信息,并统计采购、退货的累计金额。
2、优化结算管理查询:
为使医院在查看发送给配送的结算清单时,更为直观的了解到每笔结算清单的结算周期时间范围,在清单列表中,显示该笔结算清单的结算起止时间。
3、新增结算清单发送校验:
为避免医疗机构在向企业发送结算清单时,当期结算内容存在漏项,医疗机构在点击“发送对方确认”时,系统会查询判断并提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当期随货单未添加进该结算清单。
三、配送企业
1、优化发票管理内容:
为了解决企业在查看发票过程中的金额统计不便,在“发票管理”、“补退货发票”中显示搜索结果列表“合计金额”。
2、优化结算管理查询:
为使企业在查看医院发送的结算清单时,更为直观的了解到每笔结算清单的结算周期时间范围,在清单列表中,显示该笔结算清单的结算起止时间。
欢迎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继续向我中心反馈对新系统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梳理汇总,尽快调整,以满足各方使用需求。
对各方给予我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