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采领办[2016]14号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现就接待和咨询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常政策咨询以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咨询方式为主。
二、确有递交材料等事项,省卫生计生委二部一楼大厅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每周三下午14时至17时为公开接待时间。
来访人员要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登记制度。严禁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停留、扎堆和
喧哗。
省卫生计生委二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咨询电话:024-23382935,23398716
预约电话:024-23388779
传真电话:024-23388779
电子邮箱:lnypqxc@163.com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