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30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409号)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在广州平台已挂网药品中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的非中选药品(备供药品除外)。
在广州平台已挂网,与第七批国家集采备供清单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或包装材料的药品。
二、价格联动原则
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三同)的非中选药品,根据文件要求联动广东省内三个平台最低价,同时不得高于上海市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
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非三同)的非中选药品,按自愿原则联动价格,同时不得高于上海市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
三、联动价格确认
各有关单位请在2022年11月29日17时前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三同)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联动价格挂网,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同意以联动价格挂网,相关产品将按联动价格进行挂网。不接受联动价格的相关产品将暂缓挂网。
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非三同)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联动价格挂网,请点击“确认”,不同意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或不接受联动价格的以广州平台现挂网价格挂网, 同时不得高于上海市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
与第七批国家集采备供清单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或包装材料的药品,如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请点击“确认”,不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或无法保障供应,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或不接受公示价格的将视为不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相关产品将暂缓挂网。
四、其他事项
需确认联动价格的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待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广州平台将根据企业确认结果进行挂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供清单中的药品无需确认联动价格,广州平台将按备供清单价格直接挂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067(国家集采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七批国家集采备供清单药品信息(广州平台).pdf
2.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目录.pdf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