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做好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岛市返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0〕108号)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结合我中心业务情况,规范外来人员管控,保证开评标活动有序进行,特对中心外来人员进场工作流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温馨提醒:
一、我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外来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要立即报告本办公区临时防疫隔离区责任人和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专人陪同、按指定路线,迅速转移至各办公区临时防疫隔离区,同时及时向所在社区请求指导处理。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二、外来人员在排队、等候或交谈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距离(间隔1米以上);休息或等候时,请间隔座椅就坐。
三、外来人员在进场前需正确佩戴口罩、扫入口码并出示健康码、主动配合测温、签署承诺书、出示核酸等检测报告。
四、外来人员如有北京市、青岛市、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的,须出示核酸等检测报告如下:
——有北京市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离京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绿码。无法提供离京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提供广西区内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报告。
——自2020年9月27日零时起从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要切实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其中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实施2次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7天后开展第2次)+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从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实施1次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后立即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
自2020年10月12日起,从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须提供广西区内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接触过2020年9月27日以来从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的,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满14天。
——14天内有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返桂来桂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绿码。无法提供返桂来桂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提供广西区内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报告。
——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出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1次血清抗体检测”。
外来人员如属于上述情况,尤其是来自广西以外的专家评委及投标人,请提前准备好核酸等检测报告或符合进场要求的健康绿码,否则谢绝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