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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关于通报头孢美唑注射剂型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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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通报头孢美唑注射剂型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4日 所属项目: 202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浙医保发〔2020〕24号)及《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采购文件》(ZJYPCG-2020-1)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20年12月24日公示了我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并于2021年1月11日公布中选结果,3月15日正式执行。

其中,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粉针剂,规格1.0g)属于中选品种。但因该企业拒绝履行中选义务,至今未完成签订购销协议和建立配送关系等工作,影响了中选结果的正常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头孢美唑注射剂型的带量采购,视同为无中选产品处理,各医疗卫生机构暂按原方式采购。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因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损失或其他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依法维权。

三、药品采购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和临床用药,医疗卫生机构应谨慎选择,尽量避免向存在违约、失信等行为的企业采购产品。

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在线交易产品网上采购交易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对异常采购行为涉及的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面谈、函询、通报等措施,保障我省药品正常有序供应和参保人员权益。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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