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卫生计生委、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本市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一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中标结果。标期内中标药品质量稳定、价格低廉、供应充分。现头孢呋辛酯片已完成首次约定采购量,经相关上级部门审议,由市药事所与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配送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再续签头孢呋辛酯片的带量采购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续签协议内容
中标品种通用名:头孢呋辛酯片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7.18元(0.25g×12片/盒)
采购范围:全市
二、继续做好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本市药品采购阳光平台数据显示,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期间,部分医保定点医院采购量同比历史同期出现下降情况。今后针对医院采购和使用量明显下降问题,医保管理部门将继续采取按月给每家医院邮寄与约定采购量比较的带量采购药品对账单;向医院通报处方用量明显降低的执业医师名单;与医保费用预算考核挂钩等措施,督促合理用药。
三、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上海市药品招标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三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的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附件:上海市医疗机构集中带量招标采购续约药品目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