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现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广州地区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已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00。
三、报名方式
请各报名药店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填报基础信息,并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药店注册及采购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
四、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报名须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一)已办理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省平台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使用省平台数字证书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网站,开通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的使用权限,无需缴费,无需另外新办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二)未办理省平台数字证书的用户,需先申请新办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方可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行相关操作;已有省平台数字证书的用户,也可以申请办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CA数字证书操作及办理指引请访问:
http://www.cnca.net/Client/detail/id/1637.html。
(三)药店首次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登录时,应首先使用“机构CA数字证书”,并绑定“管理员账号”,再使用其他CA数字证书登录并绑定“子账号”。
五、咨询服务方式
(一)业务咨询QQ:3623505973。
(二)业务咨询电话:(020)28866465
(三)系统技术咨询:(020)28866470。
(四)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咨询电话:4008301330。
(五)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咨询QQ:4008301330。
特此通知。
附件:1.已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定点零售药店报名操作指引
3.定点零售药店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操作指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