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物价局: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关于对辽宁省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进行调整的通知》中对部分药品中标价格调整补充,以及对标注有误的小剂型进行更正的实际情况,现对部分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充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辽价发[2010]127号文件公布的中标零售价格表中通用名“无极膏”改为“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
三、其它有关问题仍按辽价发[2010]127号文件执行。
附表 辽宁省调整补充部分药品中标零售价格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