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我中心对采购平台新增配送企业申报流程和相关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增配送企业资质材料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配送企业的申报方式由原先的按季度申报,调整为日常申报、及时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配送企业即可进入交易系统开展配送关系搭建、产品配送等工作。
(二)审核结果公布方式
审核结果将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首页【配送企业查询】页面进行动态公布,页面内供公众查询具备采购平台配送资格的企业名单。
二、使用交易系统便捷服务功能
药品交易系统已上线“便捷菜单”“扫码入库”“网上催单”等便捷功能。医疗机构收货后应及时在采购平台完成入库操作;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应将采购平台生成的随货单二维码一同配送至医疗机构,以便医疗机构扫码入库。
三、提供药品价格公共查询服务
公众现可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首页【药品价格查询】功能查询我省集中采购平台相关药品的中标价格。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