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2011〕11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09日 所属项目: 2011年四川基药标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规格:40mg)、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涩肠止泻散(规格:4g*6袋和4g*10袋)、丹灯通脑软胶囊(规格:0.55g*36粒)和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荞麦片(规格:0.33g*60片和0.33g*90片)在续签合同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撤销挂网。
现按照《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川药采联〔2009〕41号)和《四川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法〔2009〕680号),对以上3家企业进行如下管理:
一、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云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4个品种6个违规品规的上网资格。
二、省药械集中采购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接受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上网申请,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上述产品。
三、省药械集中采购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接受云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涩肠止泻散、丹灯通脑软胶囊和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荞麦片的上网申请,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