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2〕34号
各相关企业:
新药和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第六批)申报资料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复审、结果公示后,共受理移交网上申投诉20条(申诉14条,投诉6条),梳理价格异常8条。经核实相关情况,现公布处理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一、申诉处理(共计14条)。申诉成立5条,其中:序号1、2为主动下调申报价;序号3、4为过评药品,挂网价格不变,身份属性调整为“一致性”;序号5虽申报过评,但原库存过大,暂不执行,维持原挂网身份及价格不变。申诉不成立2条,其中:序号6为第五批国采中选未选湖南品规,需按国采中选价格限价申报;序号7虽同意按不高于参比制剂限价申报,但未申报相关资料,需重新申报。无效申诉7条,其中:序号8—11不属于过评药品申报内容;序号12—14属于基础信息变更内容,由企业在基础数据库按要求自主申请修改。
二、投诉处理(共计6条)。投诉成立5条,其中:序号15不属于参比制剂;序号16—18为第五批国采中选未选湖南品规,申报价格高于国采中选价格;序号19申报价高于参比制剂价格。投诉不成立1条:序号20申报价虽高于同通用名已过评药品挂网价,但已挂网药品为抗菌药物中选过渡期药品,而申报药品为非中选监测目录药品。
三、价格梳理(共计8条)。序号21—23在2022年省际价格联动价格低于本次申报价格,按省际联动申报价格挂网。序号24—28为第五批国采中选未选湖南品规,申报价格高于国采中选价格,需重新申报。
省医药集采平台于2022年7月15日执行本处理结果,将符合申报要求的药品进行挂网。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7月1日印发)